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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审计准则修订获重大进展 新准则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韩洁 徐蕊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11-01 10:27: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审计准则修订获重大进展 新准则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31日北京举行的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会议上获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的38项审计准则已经原则审议通过,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的新审计准则将由财政部正式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副部长、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王军在会上表示,新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国际趋同战略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为加快推进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审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又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

据介绍,这套准则实施4年来,总体运行良好,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市场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银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等国际组织对我国审计准则建设的成就和国际趋同给予了高度评价。

王军说,近年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开展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对国际审计准则做出了重大修订;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也导致审计实务风险日益增加;行业发展形势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也要求拓展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新兴审计实务提供便利和指引。我们密切关注国内外审计业务发展形势,及时修订完善审计准则体系,以保持技术标准的先进性,为建立健全经济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王军指出,这次修订的审计准则体系,吸收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成果,并充分考虑了我国审计实务中面临的一些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体系,结构更加科学,内容更加全面,语言更加明晰,更加注重风险识别和应对,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与会的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实现了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趋同,解决了我国审计实务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了应对审计风险的能力。新准则体例明晰、文字质量高、内容成熟,更易于注册会计师的使用和执行,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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