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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 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3]32号
  • 【发布日期】2003-07-08
  • 【生效日期】2003-07-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 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
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委拟定的《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00三年七月八日


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
(市教委 二00三年七月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治理工作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03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教监[2003]1号)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高等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应与同等学历层次本、专科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本校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预科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预科生收费标准收费;预科生升入本科、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专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各高等学校及经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及学校内予以公示,对未列入招生简章及公示内容以外的项目不得收费。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由独立学院招生,变相高收费。
三、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坚决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摊派。严禁任何部门强行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
四、严格控制教材成本,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的规定,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专题教育书籍及材料等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将中小学实验教材纳入政府价格等管理范围,严格核价。坚决制止以“培训费”等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收取发行准入费用的现象。严格审核、控制教材成本,严禁转嫁、变相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京政发 [2001]27号),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投入机制,保证学校办学经费。要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抓紧改造相对薄弱学校,努力缩小校际差距。今年,本市将启动“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学校布局调整进度,在2004年前将群众不满意的初中校全部撤并。同时,抓紧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发展计划、财政、人事、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出台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纲要。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学校达标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2005年率先达到新办学标准。采取区县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重点支持的方式,改造和建设郊区学校与城区薄弱学校,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达到新办学标准。
六、严格核定教职工编制,合理配置教育经费。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精神,抓紧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工作。要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调整教育布局,精简管理人员和非教学人员,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得到合理配置。改革现行的结构工资制度,建立岗位工资模式,在区域内相对统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标准,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资管理,严格控制收入的无序过快增长。
七、加大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目标、治理措施和实际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治理工作情况,积极参与监督。
市教委、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各区县落实《通知》和本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学校顶风违纪高收费及乱收费情况、中小学违反规定乱办辅导班及补课收费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执行情况、高等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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