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杭州禁止未成年人吸烟 向其售烟者最高罚两千-
  • 【发布单位】作者:岳德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31 15:25:5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杭州禁止未成年人吸烟 向其售烟者最高罚两千-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吸烟的监管,明确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向其售烟的最高可罚2000元。


关于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保护方面,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者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的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增加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吸烟的未成年人,“由其所在的学校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向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通报,予以教育”。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