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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管好国有资产就是管好我们的家底-——聚焦国有资产法草案分组审议
  • 【发布单位】作者:杨宜中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2-28 10:36: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管好国有资产就是管好我们的家底-——聚焦国有资产法草案分组审议

□杨兴富


制定国有资产法很有必要。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或者以其他形式或手段侵害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物权法通过后,情况有很大好转,但保护国有资产仍非常迫切。有些情况令人痛心。有的国有企业,而且是效益相当好的企业,上缴税费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低价折股就变成个人的了。他用银行贷款作为股权,再用企业的利润还银行,还完后这些钱就变成他自己的了。类似问题在群众中反映是比较多的。

□邢军

建议在第5章第4节“资产评估”部分或第7章“国有资产监督”部分增加一条“企业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不得选定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理由是: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保证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应当将目前已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制度措施法定化,以便对评估加强监督管理,避免风险。

□王茂林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推进,经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本届内的调查研究和听取方方面面的建议,草案终于能够提交初审。从草案的总体上看,经过努力,它的基本结构,对国有企业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一些重要问题都已经讲到了,总体上看这部法律通过以后,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将会起到很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王涛

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在总则中规定了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国有企业经营、转制、转让或者破产当中,如何使各级政府都能够依法行政,实施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明确出资人机构的职责,包括出资人机构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加强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刘明祖

现在国有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已分别达到29万亿元和12.2万亿元。今年国有企业的利润1至11月份已经达到9186.6亿元,到年底预计可达到9800亿元,将近1万亿元的利润,这个成就来之不易。现在国有企业资产大幅度增加,利润大幅度提高,对国家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存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在国有企业资产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何把国有企业资产管好,使之继续保值增值,尤其是处理好国有企业和国家的关系,国有企业利益和全民利益的关系,这是当前我国面临的大事。

□童傅

草案第57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收缴和支出应当统筹考虑出资人利益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我觉得这个表述简单了一点。有的时候不单要考虑出资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党和国家制定的近期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安排,不能与之相抵触。

□王湛

立这部法很必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资产立法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点,具体的意思就是如何在国有资产管理中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如何发挥企业广大职工的作用。建议:第一,在总则中应该明确国有资产保护中国有企业职工的作用。第二,既要讲职工权益的保护,又要讲在国有企业中如何发挥职工对经营决策,管理的参与、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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