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需要强制扑灭-
  • 【发布单位】作者:齐中熙 吕诺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8-31 09:23: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需要强制扑灭-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这部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动物疫病主要分为三类,其中危害严重的一类疫病需要采取强制扑灭等措施。


动物防疫法第四条明确,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动物防疫法还明确,这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