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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失-新疆拟制定条例保护传统老艺人-
  • 【发布单位】作者:潘从武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17 12:00:4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普法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失-新疆拟制定条例保护传统老艺人-

前不久,有着“花儿王”美誉的新疆民间艺人韩生元老人因身体不适取消了当天的演出,使想聆听原汁原味的花儿曲调的听众们非常遗憾。


乌鲁木齐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眼下极为严重的是,随着一批老艺人年事渐高,像花儿、新疆曲子戏等一些传统技艺后继乏人,正濒临灭失。”

与此同时,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的前期立法调研中,率先抢救老艺人的呼声也是最高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成员赵国柱说:“新疆杂话、曲子戏这类非物质文化,基本是依靠口授传承,如果在老艺人去世之前不进行抢救,我们的后人将再也没有机会能听见或了解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

鉴于这种现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建议在自治区拟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抢救性保护,应该包括对年事已高、掌握特殊传统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对其技艺的记录、整理和传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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