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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杨晓政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08 20:03: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出台-

   记者第一时间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最新出台,从今年开始,中央政府将出资10亿元/年,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每年有58.3万名在校大学生将享受这一政策的优惠。

助学金150元/月

有关人士透露,国家助学金还是第一次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奖金学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资助150元生活费,按10个月发放,资助人数53.3万人。

“国家奖学金”则面对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资助人数5万人。

“诚信”和“俭朴”是必备条件

《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各有5条,其中包括“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等。

就读西部高校更易申请

名额分配时,两类学校将会享受到倾斜政策:一是对西部地区的高校适当予以倾斜,二是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奖学助学金发放办法

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并要求在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之前,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必须向全校师生公布。发放形式: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另外,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每学年申请一次,可连续申请。(新民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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