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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将出台-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1-31 10:49:5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将出台-

广州市政府将出台《广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建立政府主要责任人事故检查制度,凡连续两年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当年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0%以上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凡发生一次死亡6至9人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5人的重大事故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出检讨;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区(县级市),否决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要求,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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