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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珠海市珊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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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4-11-30 16: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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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南方网/南方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珠海市珊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出台-

广东省珠海市海域内珍贵的珊瑚将能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了!根据市政府日前公布并实施的《珠海市珊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已首次把珊瑚资源比较集中的海域规划为珊瑚保护区,任何破坏珊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珠海海域内生长着20多种珊瑚

珊瑚产于温暖海洋地区,看起来像植物,实际上是海洋里的一种十氏级动物。一块珊瑚,往往是成千上万亿个珊瑚虫的群体。造礁珊瑚虫在近岸相当浅的暖海中生长,通常在距水面30米处生长最旺盛。活的珊瑚,在海水中五光十色,黄的、绿的、紫的、红的,色彩鲜艳夺目,称为“海底之花”。大家日常所见到的白色珊瑚,是珊瑚死后留下的残骸与骨骼。据了解,在珠海市海域内有20多种常见珊瑚生长,但是长期以来违法盗采现象一直屡禁不止,与此同时,在当地农贸和旅游市场上经销活体珊瑚及其制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不得买卖活体珊瑚及其制品

市政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珠海市珊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首次明确了珊瑚保护区:在珊瑚相对比较集中的佳蓬列岛、担杆列岛、横岗岛等岛屿离岸2000米范围内,禁止拖网、灯光围网等危害海底珊瑚生态的渔船作业;禁止挖沙、抽沙作业;禁止在上述岛屿岸边取土、取石、围填海;禁止向珊瑚资源保护区海域排放超标的工业、生活污水;禁止炸鱼、电鱼、毒鱼等其它破坏珊瑚资源生态环境行为。《办法》还规定,在珊瑚保护区海域禁止挖珊瑚、海鳃类、水螅类和海葵等海洋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珊瑚资源保护范围内的海域。禁止买卖活体珊瑚及其制品。未经本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准在珊瑚资源保护海域范围内开展潜水观光旅游项目。

根据《办法》,珠海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机构负责本市海域内珊瑚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海域珊瑚资源。海关、边防、交通、工商等部门协同做好防止珊瑚走私、偷运、非法交易等工作。据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前,该市将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打击盗采、经销活体珊瑚及其制品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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