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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江苏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杨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16 11:54:4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江苏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日前,江苏省正式出台了《江苏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这个办法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基础,惠及全省农村生大病的五保户和贫困农民,使其得到大病救助。


据介绍,该办法的主要救助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未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地区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农民群众。他们可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患病农民先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病史等情况,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同意后,报上级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民即可享受医疗补助金额。但是,器官移植、康复医疗、擅自就医、打架斗殴、交通事故、酗酒、自杀等情况不在救助范围。

该办法出台后,江苏省各县(市、区)将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当地医疗救助起付救济线、救助标准和最高救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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