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家药监局起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 【发布单位】作者:魏铭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14 13:49: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药监局起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为依法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市民合理用药及实现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国社会以及药品管理状况和药品分类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组织起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争取将该《条例》在2005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到200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在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药师指导下销售和使用。


同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直陈,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等改革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和职能,目前很多方面的政策与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尚不完全配套。现有药品分类管理法规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及与相关政策衔接、配套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

(文章原载《新京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