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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今年将颁布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 【发布单位】作者:冯瑞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2-12 09:14:5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今年将颁布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今年将颁布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据教工委、市教委最新公布的2004年工作要点介绍,北京将继续推进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年内将撤并100所左右的中小学校,继续完成城近郊区60所、远郊区县113所办学条件困难学校的


改造和200所农村中小学医务室的改善任务,本市基础教育将得以均衡发展。

记者了解到,北京首届教育大会正在紧张筹备中,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即将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将对未来5年首都教育发展进行总体部署。今年北京还将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积极进行多种所有制成分办学试点;支持部分高校与社会资本合作按新机制举办二级学院;研究制定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出台北京市中小学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推行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启动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学工作,完善初中入学办法,保持普通高中9万人的招生规模,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和年报制度,公布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报告;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借读的比例;积极发展幼儿教育,提高3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质量,扩大0至3岁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比例等。 (文章原载于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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