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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州海关出台《海关检查走私嫌疑人身体行为指引》-
  • 【发布单位】作者:邓恒 吴春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2-12 08:59:3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南方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海关出台《海关检查走私嫌疑人身体行为指引》-

为了给基层关员检查走私嫌疑人的执法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广州海关参照香港海关做法,于日前正式出台《海关检查走私嫌疑人身体行为指引》,规定海关在检查走私嫌疑人时应着手套,由同性实施检查,无论是否查出违禁物品和发现走私违法现象,均要填写检查记录,并不得扣留被检查者的身份证件及旅行证件。


《指引》规定,海关关员在检查中要讲究文明礼貌,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切忌使用探测器等检测仪器对被检查人的身体乱捅乱碰,检查中应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据悉,这是广州海关继去年8月在全国海关率先推行《进出境货物查验法律指引》之后,推出的又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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