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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民政部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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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22 15:18: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新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民政部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民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通知说,为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民政部正在制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条例的各项规定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在城市,婚姻登记应集中在市辖区民政部门,较大的区可设几个登记点,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农村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要从当地婚姻登记管理的实际出发,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逐步集中到县(市)民政部门;对于经济条件较差、交通不便利、地域范围过大的县(市),可以在中心乡(镇)设立婚姻登记点或者指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婚姻登记。各地应加快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理顺关系,力争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并将所有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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