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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草原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草原保护和建设列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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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2-08-25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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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据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草原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草原保护和建设列于首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草原保护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草原法修订草案。草案把草原保护和建设放置于首要地位。


受国务院委托,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就草原法修订草案作出说明。他说,草原法自实施以来,对加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现行草原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草原保护管理的需要,而且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杜青林表示,为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草案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针对当前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草案对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原则、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让。

杜青林介绍说,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规划工作一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利于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的宏观调控,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为此,草案专门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作出了规定。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对草原重利用轻建设以及草原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草原法修订草案对草原建设作出明确规定。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对草原建设的投入,并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草原。

此外,为增强草原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草案对现行草原法法律责任作了较大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增加了处罚种类,加大了处罚力度,并注意了与刑罚的衔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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