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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1-25
  • 【生效日期】2020-01-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第3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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