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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蒙古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07-10
  • 【生效日期】2015-07-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

        当地时间7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乌法同俄罗斯总统普京、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举行中俄蒙元首第二次会晤,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路线图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以下简称“三方”,

        将发展三国传统友好互惠关系作为本国外交政策的战略方向之一;

        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助、睦邻友好、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面合作;

        考虑到扩大三方政治对话,发展在经贸、投资、人文等领域的三方合作,以及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相互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商定在以下领域开展三方合作:

        政治关系

        保持广泛政治对话和高层定期交往,包括在各种国际和地区活动框架内举行会晤。

        发展并完善三方副外长磋商机制,并将有关部门和机构纳入进来。

        开展立法机关间的友好合作,扩大立法经验交流。

        推动政党、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间发展交往。

        采取措施,反对否定二战成果,篡改历史的企图。

        执法、防灾减灾领域的合作

        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防范洗钱等经济、银行、金融等领域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和生态环境犯罪等领域开展合作并交流经验。

        加强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领域的合作和经验交流。

        在欧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组织(EAG)和亚太反洗钱组织(APG)中扩大并深化在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领域的合作。

        在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识别、分析、鉴定方面开展合作。

        探讨在预防工业事故、自然灾害、消除灾害后果领域开展合作的前景,并于2016年举行三方救灾部门代表会晤。

        经贸合作

        在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经济联盟建设、“草原之路”倡议基础上,编制《中蒙俄经济走廊合作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提升三方贸易便利化水平,包括在相互贸易中扩大使用本币结算,三方将探讨建立经贸主管部门合作机制。

        完善三国工商会合作机制,推动定期举办洽谈会和经贸论坛,加强三方间贸易、投资和商务伙伴关系。

        开展三方海关合作,举行三国海关署级会晤。

        继续定期举行三方交通运输部门和机构工作组会晤。

        确保落实三方交通部长以及三方交通部副部长在2013年12月和2015年4月乌兰巴托会晤时所达成的共识。

        研究各方共同融资及技术参与蒙古国境内新的铁路线建设项目和乌兰巴托铁路现代化改造问题。

        研究提高经乌兰巴托铁路过境运输量的一揽子措施,包括探讨组建中俄蒙铁路运输物流联合公司的可能性。

        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框架内,继续推动制定并签署《中蒙俄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政府间协定(草案)》。

        研究依托蒙古国乌兰巴托“赫希格特”国际机场建设区域航空枢纽的前景。

        扩大科技领域合作,支持三方在科技人员交流与培训、科技园区建设、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办科技交流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

        如对是否修建过境蒙古国的中俄原油管道的合理性达成一致并形成具体建议,三方将着手准备项目可行性论证。

        在边境地区建立传染病早期发现和媒介生物监测、控制传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处置和快速相互通报机制,在传染病预防和检疫方面共同采取措施,协调行动。

        在中俄蒙质检合作框架下,开展重大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防治合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在中国农业部兽医局、俄罗斯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蒙古国兽医和动物育种局2014年8月21日在中国额尔古纳市达成的合作意向框架内,继续就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和遏制传播问题加强协作。

        通过优化银行间协作,特别是在贸易融资、信贷、结算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三国经贸合作发展。

        发展三方在保险领域的合作。

        促进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

        边境和地方合作

        定期举办地方和边境合作论坛(研讨会)。继续支持在中国二连浩特市举办中俄蒙经贸合作洽谈会。

        推动三方加强地方和友城交往。

        加强边境地区执法安全合作,促进边境地区的发展繁荣。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合作。

        人文合作

        研究扩大三方学术和教育中心合作。

        加快建立中俄蒙三方学术和智库交流机制,为三方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中俄蒙三方文化领域合作,联合举办文化节等活动,支持三方专业文化团体、文化机构之间建立直接联系,鼓励三国文化艺术领域专家学者之间的交流合作。

        研究在蒙古学和佛教领域开展三方学术合作。

        扩大旅游领域合作,包括就共同打造“万里茶道”国际旅游线路组建专门工作组。

        推动发展“贝加尔湖(俄罗斯)-库苏古尔湖(蒙古国)”跨境旅游线路,及其下一步与中国边境省区和“草原丝绸之路”相对接。

        支持每年举办中俄蒙旅游合作协调委员会会议。会同有关体育协会推动体育运动领域互利合作,扩大体育代表团互访,推动中俄蒙运动员参与在三方境内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体育交流及相关条件由三方提前商定。

        鼓励三国体育组织在国际体育事务中协商立场,加强合作。

        国际合作

        在国际和地区组织内发展并加强外交协调。

        共同致力于以多边主义和国际法治原则为基础建立公正民主的国际体系。共同强化联合国在维护和平、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核心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其工作效率。

        坚决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支持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在采取反恐措施时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相关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各项反恐公约增加成员国,主张切实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推动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全面实施。

        支持开展各文明、文化及宗教间对话,并以此作为反对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的手段,应吸收包括企业界和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参与这一工作。

        充分利用蒙古国作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的身份,促进蒙古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及其他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加强经贸、安全、能源、交通、农业、移民、环保和人文等领域的合作。

        在东盟地区论坛加强协调,以推动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

        支持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提出的东北亚安全乌兰巴托对话机制倡议。

        在国际和地区层面尊重并支持蒙古国的无核地位。

        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三方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洲合作对话和亚欧会议等区域性机制内的协调与合作。

        考虑到亚太经合组织(APEC)北京会议达成的各项成果以及APEC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增长与繁荣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各成员就扩员问题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支持蒙古国加入该组织。

        在“大图们倡议”框架内开展合作。

        就广泛国际问题定期举行三方外交部间磋商。

        推动三方从事国际关系、世界政治经济研究的学术机构加强对话,包括完善国际问题磋商、研讨会、学术会议以及圆桌会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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