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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2002]10号
  • 【发布日期】2002-02-28
  • 【生效日期】2002-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及《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及《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通知

(闽政[2002]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福建省科技厅
(二○○二年二月四日)



为了推进科技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并结合我省实际,特 制定《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一、“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基本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我省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制高点,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有所突破,实现科技的跨越发展,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供技术支撑和动力。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国家战略,瞄准本省目标。用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 科技规划,瞄准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调整产业结构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全局性、重大、共性的技术难题,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密切结合。

2.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技术创新是动力,体制创新是保障。一方面既要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同时也要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重点加强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研究,“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在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另一方面要在体制创新上进一步突破,建成新型科技体制,为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机制和环境。

3.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引导科技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高新技术、高风险而又是社会发展所需求的领域和项目,要加强政府的宏观引导、管理和调控。

4.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和示范。以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科技进步为重点,加强多学科、多渠道、多领域、多计划优势集成,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科技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其聚集、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

5.强化区域科技进步,重视可持续发展。要强化地方科技发展,推动山海协作和省际科技合作,继续做好科技扶贫,促进全省科技的协调发展。在技术研究开发上,既要重视眼前技术的开发生产,又要着眼于未来,保持连续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到开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预研一代。

6.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提高科技对外开放的层次。积极应对入世,抓紧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战略,强化自主创新的能力,将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自主开发、中试、生产相结合,保持技术发展的后劲。

二、发展目标

2005年全省R&D投入占GDP比重力争达到1.5%;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中上水平。到2010年,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力争进入全国前10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达到30%;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80%以上大中型企业成立技术研发机构。

――初步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评估等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院所联合、市场导向”的良性机制。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到200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新增产值超过千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达18%。

――促进“数字福建”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强全省科技信息网络的社会化服务功能。2005年实现县以上政府机关、高新技术企业上网率100%,乡镇和其它企业达50%;全省因特网个人上网用户数比2000年底翻两番,全省信息化指数达到70%以上。逐步形成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较为先进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体系。

――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厦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更高目标迈进,加快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形成;推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生物技术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上规模、上水平,产生集聚效应,加强示范,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全面实施农业十大科技行动,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重点建设好漳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泉州湾、三明沙溪沿岸、南平闽北等三个星火技术产业带以及15个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筹建福建省东南生物技术园。

――推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加强人口、资源、环境、防灾减灾、医药卫生等领域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推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十五”期间,建立若干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科技示范工程。以科技为引导,做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工作。到2005年,全省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增加科技投入。省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速度。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额5%以上。“十五”期间,安排专项经费用以支持我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到“二板市场”融资。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到2005年,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30万人;造就5名左右能进入世界高科技前沿的一流科学家、3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500名年龄在45岁以下、能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高层次专业及管理人才。通过培养和引进,使全省高层次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提高到6%以上,形成我省学科结构、人才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三、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十五”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是:围绕一条主线,把握两个层面,优先发展三个领域、落实七大任务。

围绕“一条主线”: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这条主线,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把握“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形成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通过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解决好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

优先发展“三个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技术。

落实“七大任务”:一是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进程,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数字福建”的发展格局;三是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四是推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我省产业竞争力;五是构筑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增强我省技术创新持续发展能力;六是推动社会科技事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七是加强对外、对台科技合作。推进我省“科技国际化”进程。

四、“十五”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十五”期间,重点抓好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及海洋开发、光机电一体化、环保和能源等领域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100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100个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千亿”科技产业化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提高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水平。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

建设“数字福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产业竞争力。发挥我省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福建省公用信息平台,大力促进信息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实现全省信息网络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个性化,构建覆盖全省的信息共享网络体系。研究开发本省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以及遥感信息系统关键技术。加强各类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国计民生,使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三)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十大科技行动,落实《 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开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充分发挥星火技术的示范辐射作用,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发展能力建设和全省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好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产业带和密集区,建设好七个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三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筹建东南生物技术园;进一步发展现代林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林业科技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科技产业,重点开发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药物、海洋能源等。积极扶持蓝色产业、绿色产业和高优产业三大农村特色产业,加速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推进全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使农业的发展实现从主要追求数量型向追求质量和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转变。

(四)提高传统工业的竞争力

大力加强工业技术创新。主要为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和建筑建材、轻纺、能源等产业的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着力解决制造业升级面临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实施《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十五”计划》,大力推进AD/CAM/CIMS等在制造业上的应用,发展自动化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提高国产装备的开发设计能力。同时,要加强消费品制造技术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增加花色品种,增强出口创汇能力;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的技术开发;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示范。

(五)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积极应对入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体系和区域技术创新示范;基本建成网络化的全省农业技术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和加强拥有实力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保护;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全面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初步建立起既适应市场经济又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开发体系、健全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六)推进社会领域科技进步

社会发展科技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围绕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与自身素质,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改善人的生存发展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促进社会事业及相关产业的科技进步,为建设“生态省”提供科技支撑,推动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重点是:科学技术普及、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社会安全与保障等工作。

(七)加强对外、对台科技合作

加强技术引进和对外、对台科技招商,建立高新技术招商项目库,积极组织高新技术项目赴国(境)外招商,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化进程;办好在厦门、福州每年举办的科技招商活动,积极参加每年度的深圳高新技术交易会;建设厦门、福州两个国际科技商城;高起点引进国外及台、港、澳企业,特别是大公司、大财团来闽兴办高新技术企业。

加快实施技术“走出去”战略。重点建设好联合国在中国布点的南南合作示范基地(总部设在福州),引导一批国内及我省优势技术如菌草技术、爆破技术等进行国际培训和向外输出,推动我省技术经济输出的国际化进程。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培育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消费类家电和成套机械设备等行业选择一批重点出口产品,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较大的出口规模。

加强闽台在高新技术和农业方面的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台湾的电脑关键零部件、数据通讯网络系统设备、集成电路、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新型元器件等的优势技术,促进我省信息产业的发展与升级;促进闽台生物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加强福州、漳州等“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台农业科技合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强化技术创新的政府引导和管理职能转变,突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环境营造、项目推动、人才聚集”的科技管理职能,促进管理部门的效能建设和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继续抓好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区)工作。

进一步深化全省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全面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在体制和机制上保障我省研究开发能力的不断提高。在改革中,突出我省科技特色和优势,整合科技力量,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与布局,形成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实力的科研机构和队伍。

充分认识我省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中的特殊地位,积极配合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做好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完成科技动员规划、深入开展科技拥军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

“十五”期间,省级财政安排的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确保每年递增10%,继续安排每年4000万元的科技专项资金;从1999年起至2005年,省级财政新增科技专项投入3亿元,到2005年上述新增资金6.8亿元。 金融机构对有市场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的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高贷款支持力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利率优惠,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信贷和贴息方面给予扶持。

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内创业板和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科技担保机构。

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试点,从近年国有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权,奖励有贡献的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三)加强科技法制建设

结合福建省实际,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企业技术创新、科技人员权益保护、科技项目招投标、科学技术普及等地方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应对加入WTO新形势,强化专利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度的实施,将自主知识产权指标考核和监测作为科技成果验收的主要内容,营造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的纷围和环境,使科技创新成果、产品及其市场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增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竞争力和后劲。

(四)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541人才工程”、“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博士后工程”、“高新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大批现代化建设急需的中青年科学家、技术专家和既懂科技又懂现代化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设立高层次人才开发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省内外院士、专家和海外留学生通过多种方式来闽创业,为我省高新技术服务。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新的鼓励创新和分配奖励制度,激励科技人才不断创新,推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使用。进一步重视对普通劳动者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技能的熟练掌握,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五)强化科技计划改革与管理

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技术预测工作,调整计划体系结构,精简计划数目,减少重复交叉,集中财力和科技资源,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提高科技项目显示度、集成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计划决策、管理和评价相分离;推行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估制度,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开放、竞争、择优、协作”的新机制。



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福建省科技厅
(二○○二年二月四日)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我省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把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实现在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形成一批由技术创新突破带动的新兴产业。

(二)基本方针和原则

“十五”至2010年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必须着力推进创新和产业化,坚持以下六点原则:

1.以本省总体发展目标需求为依据。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总体目标要求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

2.坚持市场导向,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结合,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形成开放管理体系和集成机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积极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3.实施技术跨越战略。选择一批能够体现我省自身优势和特点、有较大市场潜力与产业带动作用、能产生技术跨越效应的重大项目,精心组织力量攻关,注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力争实现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的跨越式发展。

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加快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形成推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积极促进山区与沿海的科技经济协作,促进海峡西岸繁荣带建设,尽快提升区域科技、经济竞争力。

5.以人为本、加强集成、滚动发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突出抓好一批重大高新技术和产业化项目,加强技术的综合集成,力争在这些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以跟踪和适应国内外高科技的发展变化。

6.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在开放的科技系统中加强自主创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群,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强化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大力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三)战略重点

“十五”期间,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以实现“千亿”科技产业化工程目标为中心任务,在区域布局上继续以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为重点,在技术领域方面确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三大领域为战略性重点,努力增创三个方面新的优势:

1.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三大领域为我省战略性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重点,增创福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新优势。

电子信息。围绕“三业一化”,即通信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及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开展信息技术攻关,积极开发卫星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发展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技术和综合管理,力争在网络数字化、智能化、多媒体以及密集波分复用传输等技术上有所突破,为建设“数字福建”提供技术支撑。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重点建设国家火炬计划闽东南电子与信息产业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信息强省”。

生物技术。按国内先进水平组建若干重点实验室、生物技术中心、生物技术园区和生物药物资源研究开发基地等。大力发展以农业生物技术、海洋生物技术、信息网络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绿色食品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和海洋生物农牧化产业;掌握和应用现代医药基因工程技术、生物芯片技术,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努力形成本省居电子信息之后“第二大板块”的生物技术产业群和产品群。

新材料。发挥我省材料科学和化学工程、物质结构、人工晶体等方面研究开发力量的优势,大力发展纳米材料、膜功能材料、晶体材料、陶瓷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特种工程塑料、有色金属深加工和化工建筑新材料等;同时,大力开发“炼油化工一体化”下游系列产品。

2.坚持扩大对外、对台港澳开放和国内合作,增创福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发展新优势。

进一步提高对外、对台港澳科技合作交流水平,努力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际化的良好环境,吸引国际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产业界著名企业来我省投资,建立产业基地;重视专利、专有技术等的引进。在合作中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以实现技术跨越为目标。

3.以改革为动力,构建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和“人才高地”,增创福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的新优势。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开拓技术、信息、资本、产权等要素市场,组织、动员、吸引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福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产品,培养和造就跨世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的人才,其中包括:百名以上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学科带头人,千名以上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技术带头人与复合型科技企业家,万名以上高新技术人才骨干队伍。

二、奋斗目标

(一)未来十年,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大幅度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省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主要领域生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形成我省技术创新体系。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成为推动海峡西岸繁荣带建设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额的比重达到30%。

(二)“十五”期间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

――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千亿”科技产业化工程目标基本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0%;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额比重达18%;
――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00家;
――初步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促进海峡西岸繁荣带形成,提升福建区域竞争力

高标准建设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和泉州、漳州、莆田等省级高新区。突出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加大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办出规模、办出特色。制订并实施“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

(二)实施九个《专项行动计划》,实现“千亿”科技产业化工程目标

“十五”期间,着力培育好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源和项目源,通过组织实施《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专项计划,即电子信息、新材料、医药、海洋、光机电一体化、农业和食品、环保、能源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9个《专项行动计划》,把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基地、人才队伍与技术创新机制加以有效的集成,突出抓好50个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新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规模在千亿元以上。

(三)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重视研究开发电子信息、自动控制、先进制造、环保技术和节能降耗等共性和关键技术,实施《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十五”计划》。改造提升第二产业,武装第三产业,促进服务信息化和高技术化。

(四)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建设和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研究开发、技术集成和为产业化服务的机构,包括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0个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建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等一批中介机构,健全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新型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通过产业政策、信息导向,资金和政策扶持等,形成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有效管理机制。

加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力度,推行课题项目招标制和专家评审、评估制,健全项目计划管理评价、监督和滚动发展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机制。做好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认定,落实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有关政策。

(二)营造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

按照依法治省的要求,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认真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制度。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制定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允许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实税前列支;允许高新技术企业的工艺设备加速折旧等。继续实行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投资、产品出口和信贷政策。实行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国家采购政策和技术标准。

加强规划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支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和人才政策,特别是对重点发展技术领域及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各类孵化器的政策;培育资本市场,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培育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与产权交易有关的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

(三)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增加资金投入

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专门用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扶持和向国家争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配套。科技三项费用,以及技改、产学研和农科教资金应主要用于安排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发展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通过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和少量的股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

改革科技投融资体制,发展资本构成多元化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构建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紧密结合的投入体系。扩大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贷款规模;鼓励企业集团通过企业职工持股与资产重组,吸纳侨、台、港、澳以及外资,筹集资金用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高地”建设的政策支持

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识,按照自主开发、成果转化和引进消化“三个一批”发展思路,建立全省高新技术项目库及人才库,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本省高新技术项目储备和高新技术人才队伍。

把招商引资与招商引智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引进海内外高素质人才。对于上述急需人才,采取灵活优惠措施,全部放开引进,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以项目带人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部分关键岗位,公开向海内外招聘人才。

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境外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简化审批手续,在项目扶持、实验设备、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鼓励留学人员来闽承包、租赁各种经济实体,形成留学人员创业的群体效益。

实行“知识资本化、资本人格化”的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政策,发挥好省级高层次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作用。实施引智专项项目计划,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跨地区跨国界的福建高科技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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