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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602
  • 【发布文号】豫政办[2001]89号
  • 【发布日期】2001-09-03
  • 【生效日期】2001-09-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

(豫政办〔2001〕89号二00一年九月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5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2001年4月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以来,我省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要是“网吧”)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市场中的色情内容、赌博活动,以及盗版制品等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文化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是,文化市场仍存在着混乱现象,一些内容低级庸俗、愚昧迷信,甚至一些暴力、淫秽、反动的文化产品仍有流传,非法印刷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市场秩序和改革开放,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进一步进行整顿和规范。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既是巩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及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办发〔2001〕59号文件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努力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净化社会环境,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文化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当前,首先要重点抓住那些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带动全省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的全面开展、稳步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这次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重点如下:
(一)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继续对非节假日准许未成年人进入有不健康内容的电子游戏,以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出问题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中经过审查合格并重新审核登记、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严格执行《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守法经营;对未通过重新审核、未取得营业执照仍在擅自营业的,要依法查处和取缔,并立即切断其接人线路。整顿期间停止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顿工作结束后要控制总量,从严审批。要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法规观念,引导他们开设连锁店、联营店,实现规模经营。鼓励学校、青少年宫等机构开设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教师、辅导员的指导下上网,形成自觉守法、健康上网的良好风气。
此项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二)整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4号),清理和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坚决遏制非法电子游戏活动的回潮。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电子游戏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销毁违法电子游戏机型、机种,把城市居民区内、城乡结合部、村镇作为检查重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活动。
此项工作由省文化厅会同省经贸委、公安厅、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三)整顿歌舞娱乐服务场所
依照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精神,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硬件设施、消防安全、经营人员不合格,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要坚决取缔;对在以前专项整治中已被取缔或需要整改而以停代整躲避检查,或改头换面暗中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要严肃查处;要认真检查各地有无违反规定继续审批新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情况,是否做到严格把关,压缩总量;要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陪侍”等变相卖淫活动。
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会同省监察厅、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四)整顿音像制品经营场所
2001年底前全部关闭以出租、招商方式经营音像制品的场所。压缩淘汰一批规模小、经营混乱、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停止审批并继续压减录像放映场所,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录像放映场所。依法严厉打击反动、淫秽及盗版等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切实查处游商和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或利用网络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整顿期间停止审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在整顿和规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音像制品集中配送,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努力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
此项工作由省文化厅会同省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
(五)整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
对出版物和软件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取缔和关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出版物(含光盘,下同)以及计算机软件销售网点;加大对城市街头和社区非法游商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检查,彻底清查收缴各种载体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盗版软件。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宣扬封建迷信、伪科学以及侵权盗版的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大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和城乡集市非法出版物摊点的集中清理,防止其成为新的非法出版物集散地;要坚决打击制售各种非法出版物和盗版软件的不法团伙,端掉其制作、储运窝点,捣毁其地下发行网络。对销售非法出版物和盗版软件,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监控,严防各类非法出版物在网上传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带头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
此项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会同省公安厅、信息产业厅、文化厅、郑州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六)整顿和规范印刷业
对无证无照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印刷厂点要坚决取缔,没收其专用工具及印刷设备。对证照不全但经营管理比较规范、设备工艺比较先进,人员素质较好,从未从事过非法经营活动的印刷企业,要责令进行整改、限期补齐证照。从严从重查处非法翻印境外政治性出版物和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以及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出版物的行为。严肃查处盗印工具书、教学用书和其他畅销书以及伪造票证、证件,印制假冒商标、包装装潢材料、广告宣传品的活动。加大办案力度,追源头、查流向,打击犯罪团伙,严惩首恶分子和惯犯,彻底摧毁地下印刷网络。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印刷大案要案多发地区和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印刷厂点密集的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租用企业厂房、民房和其他隐蔽场所从事非法印刷经营活动的厂点。调整印刷业结构,合理控制总量,使印刷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
此项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会同省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负责。
此外,还要做好文物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点打击盗卖和走私文物行为,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此项工作由省文化厅、文物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全国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协同联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领导。全省组织开展的6个专项整治行动,要分别成立协调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一把手任组长或召集人,牵头单位和各配合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成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文化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各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尽快开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各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配合。
(三)加强执法,狠抓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罚代刑现象。对于严重干扰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要严肃进行查处。要加大办案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营造强大的社会和舆论攻势。要把整顿和规范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标本兼治。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自觉抵御腐朽文化的侵蚀,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秩序,铲除腐朽文化赖以滋生的土壤,把文化场所变成传播精神文明的场所。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沟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信息沟通,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并提出解决新问题的意见或建议,促进全省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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