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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602
  • 【发布文号】豫政办[2000]118号
  • 【发布日期】2000-10-18
  • 【生效日期】2000-10-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豫政办〔2000〕118号)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本着简政放权、规范管理、廉政勤政的原则,对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凡是这次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不得变相截留。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省政府在进一步清理的基础上,将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陆续予以公布。

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共160项)

一、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23项)
1、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项目
2、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3、城市电网改造投资还贷加价标准
4、小轿车价格
5、圆钢、线材、板材等10种钢材价格
6、水上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费收费标准
7、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8、汽车交易市场管理费收费标准
9、集体施工企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10、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年审费收费标准
11、烟草专卖年检登记费收费标准
12、口岸管理费收费标准
13、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
14、闲置设备调剂咨询管理费收费标准
15、招工手续费收费标准
16、临时工管理费收费标准
17、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费收费标准
18、食品企业基建工程设计、食品卫生监督审查费收费标准
19、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监测与评价费收费标准
20、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学评价费收费标准
21、消防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22、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收取标准
23、棉花收购和销售价格

二、教育厅(17项)
1、省定一类乡镇成人学校的核准备案
2、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系统内教育培训机构
3、实施素质教育合格县的认定
4、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
5、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评估验收
6、教学仪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生产定点厂的审批
7、中小学生学具及校服的审批
8、电教教材代办费收费学校资格审批
9、对进入我省中小学教学领域电教教材的审定
10、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购置汽车办理控制手续
11、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12、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13、中师和教师进修院校省级骨干教师的认定
14、省级教育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财务收支计划(预算)
15、境外办学
16、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审批高校重点实验室
17、教育经费、农村教育费附加管理体制的审批

三、科学技术厅(2项)
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
2、《中国21世纪议程》试点及优先发展项目

四、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项)
1、军工企业类型的划分
2、军工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注册任用

五、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1项)
1、民族企业资质认可

六、公安厅(2项)
1、各类案件现场痕迹物证的检验和复核检验鉴定(含法医检验、理化检验、痕迹检验、照像检验、文件印章检验等)
2、车辆改装、改型

七、司法厅(2项)
1、涉台经济民事公证、副本寄送及查证
2、重大疑难公证

八、财政厅(9项)
1、省属除军工外其他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及具体财务事项
2、省直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包括国有施工企业工资总额与产值税利复合挂钩方案)
3、财政周转金制度
4、审批国有企业财务计划和考核指标
5、国外贷款中竞争性项目的转贷
6、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7、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8、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有关事项
9、社会集团消费专项控购商品

九、人事厅(编办)(2项)
1、高等院校内设机构的设置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年度指标

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0项)
1、企业工资制度
2、企业离休和建国前退休工人待遇调整
3、企业招用职工
4、省级新建国有企业定员标准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审批
6、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执行情况季度报告备案
7、省直单位再就业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及经费补贴审批
8、省直单位就业培训班资格许可
9、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许可
10、全省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管理使用

十一、国土资源厅(11项)
1、矿产储量占用、增减量的审批
2、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登记
3、矿产地质资格汇交备案及审批
4、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年度报告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
6、采矿权人“三率”(即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指标制定和考核
7、采矿权人纳费登记资格
8、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资格认可
9、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减免
10、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减免
11、土地登记中介代理机构资质认证

十二、建设厅(3项)
1、归口管理的行业产品许可证
2、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

十三、水利厅(4项)
1、水利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项目审核
2、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发放
3、蓝色证书登记发放
4、水利系统科技成果鉴定与奖励

十四、农业厅(3项)
1、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认定
2、省黄淮海科技进步奖
3、国有农场按小城镇模式发展规划

十五、林业厅(24项)
1、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审批
2、木材加工企业立项中资源需求量的可行性论证
3、全省木材运输总量
4、各类森林资源数据
5、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干部任命审查
6、大中型木材加工项目的认可论证
7、林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8、林业部门专控商品(汽车)购置计划
9、年度林业生产建设、科技发展、外资、农业综合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计划
10、林业事业费、农村造林、国有场圃、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审核批复
11、各项林业贷款申报
12、林业外资项目
13、林业外资项目实施单位的核减或撤销
14、林业外资项目中期调整
15、国家和省级五年计划林业重点攻关科研项目、智力引进项目
16、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认定
17、国家和省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科技支撑规划
18、林业科技项目验收、鉴定
19、林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20、林业职业资格证书
21、进出口林木种子审核
22、省种苗基地建设项目(含采种基地、良种基地、示范苗圃、中心苗圃、标准化苗圃)
23、省经济林示范基地
2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基地

十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3项)
1、一般性商品进出口计划
2、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年度计划
3、外贸货物运输的年度、月度计划和车皮计划

十七、环境保护局(3项)
1、高新技术产业化环保重点项目初审
2、审批环保监测车计划
3、环保企业以及企业法人评先

十八、体育局(1项)
省体育先进县、乡(镇)评选命名

十九、新闻出版局(版权局)(1项)
作品自愿登记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
1、工业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
2、非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

二十一、药品监督管理局(7项)
1、全省医药科技进步奖的组织、评审
2、进口医疗技术设备的审核
3、药品出口GMP证明
4、设计资格认证
5、药品生产企业划类管理审核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
7、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达标

二十二、旅游局(1项)
旅游外汇、旅游计划、旅游价格管理

二十三、粮食局(1项)
厅直属购销企业资格审核

二十四、乡镇企业管理局(4项)
1、乡镇企业出国考察、培训、贸易等项目的报批
2、外商对乡镇企业的考察投资、贸易、访问项目的审查
3、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基地发展基金和外贸发展基金
4、大中型乡镇企业的审批

二十五、外事侨务办公室(1项)
冠名“华侨”字样的企业

二十六、煤炭工业局(1项)
煤质、选煤规划

二十七、畜牧局(6项)
1、畜牧商品基地审批
2、职业兽医师资格证
3、种畜禽健康证
4、草地生产建设项目
5、秸秆养畜项目
6、畜牧、兽医、饲料等各技术工种资格认证

二十八、文物局(1项)
文物科技项目及进步奖审批

二十九、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2项)
1、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改革方案
2、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审批

三十、冶金建材行业办公室(2项)
1、冶金建材企业管理达标
2、冶金建材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认定

三十一、石化行业办公室(4项)
1、省、国家部委名牌化工产品改建和经营使用
2、化工企业非国标产品标准的审批
3、化工质检机构认证
4、化工企业工资总额、企业法人增资

三十二、贸易行业办公室(1项)
饮食服务业省级技术交流竞赛活动

三十三、轻工行业办公室(1项)
轻工行业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

三十四、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3项)
1、土地专项资金
2、统管房屋修缮项目资金
3、统管房屋配套公用设备
另外,还有393项不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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