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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等 七个部门关于加强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 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政办发[2000]138号
  • 【发布日期】2000-07-16
  • 【生效日期】2000-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等 七个部门关于加强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 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等
七个部门关于加强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
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138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文化厅等七个部门《关于开展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自治区文化厅 公安厅 经贸委 信息产业局
外经贸厅 南宁海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0年七月十二日)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全国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暨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来,我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过多过滥,监督管理不力,从而出现了大量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危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到了非彻底治理不可的地步。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讲话,高度重视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从严治理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为我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的协调和领导,自治区将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另定),各地、市、县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各级文化、经贸、公安、信息产业、外经贸、海关、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步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检查时间:2000年7月18日开始,至9月30日止。

三、严格执法,认真治理
(一)全区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得审批现有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增添或更新任何类型的电子游戏设备。
(二)2000年8月10日前要完成以下专项治理目标:
全部取缔非法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非法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经营性电脑游戏活动的场所,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
对未经文化、公安部门审核发证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经营性电脑游戏活动的场所、转包他人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予以取缔,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
对设置违禁电子游戏机型、机种、电路板(特别是跑马机、跑动物机、宾果机、苹果拼盘机、大小机等机型、机种)的经营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按“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并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所设置电子游戏机游戏项目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的经营场所、利用电子游戏机从事赌博活动的经营场所、暗设赌场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由公安部门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按“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并吊销《娱乐场所安全合格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经营场所(即“电脑屋”、“网吧”、“网络咖啡屋”等)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经营性电脑游戏活动的由公安部门查处并吊销经营许可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以电子出版物带机出租的名义,从事出租电脑游戏软件,在店内提供电脑上机游戏的违法经营活动场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自治区境内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置及其零、附件生产、销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由经贸、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达停产、停售的通知。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安排,帮助企业做好转产、转行的有关工作。
对电子游戏设备及零、附件的加工贸易业务,外经贸管理部门要立即将其列入限制类加工贸易产品,并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实转制度,其产品只能返销境外。
对进口电子游戏设备及零、附件,海关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严格限制;对加工贸易产品海关要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管。
(三)2000年9月10日前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工作:
进一步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应具备的条件,大力压缩经营场所的数量。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面积:1.县(市)必须达到20平方米以上,台数达10台以上;2.地级市要达到30平方米以上,台数达到15台以上。
凡存在下列之一者,不再重新审核:
1.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
2.在可能干扰医院、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
3.自1999年7月1日以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接纳中小学生被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警告、教育达3次,或被处罚过2次,或接纳中小学生累计达10人次的;
4.场所内至今仍发现设置有违法违规游戏机种、机型、电路板的(具体依据桂文市字〔2000〕134号文件规定);
5.场所内设有暗门、暗道和设有赌机、赌场的;
6.场所设在深巷居民房舍等具有一定隐蔽性的;
7.自1999年7月1日后因从事赌博活动被群众举报、或被新闻曝光、或被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过,而未认真整改的。
县级以上文化、公安部门要按照《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对所管理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坚决依照《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本通知有关重新审核的要求,严格把好重新审核第一关,绝不允许擅自放宽条件、擅开口子。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审核合格的,换发由自治区文化厅加盖有电子游戏经营专用章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经公安部门重新审核合格的,换发《娱乐场所安全合格证》;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核发营业执照。文化、公安部门重新审核不合格的,应立即停业、关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其经营者不得再从事电子游戏经营活动。
(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好规范管理工作。要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按各自的职责,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对歌舞厅、录像厅的专项治理行动。
经重新审核登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必须落实以下几项规定:
1.在显著位置处悬挂各种合格证、照;
2.在门口显著位置悬挂“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标牌;
3.在法定节假日外,经营者必须确认是成年人者方可接纳进入场所;
4.营业时间严格限于早上8时至晚上24时止。
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实行《文化经营管理手册》制度。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反管理制度等行为的,除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予以相应处罚外,同时在《文化经营管理手册》内进行记录并相应扣掉一部分“守法经营状况分”,凡扣满12分的场所即被确认为缺乏守法经营意识,不具备开办电子经营场所软件资质条件,立即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在中、小学校教职工中聘请监察员,配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四、保障专项治理的措施
(一)抓好舆论宣传工作。有关管理部门要召集业主对《通知》精神进行宣讲,要求各业主主动配合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使广大群众关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并积极支持、参与协助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在2000年7、8、9三个月内要集中报道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1.7月至8月上旬,各地要组织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公布有关部门设置的举报电话。
2.8月中旬至9月上旬,重点报道查处大案要案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
3.9月中旬至9月底,重点宣传全区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综合成果,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先进经验、先进事迹事变和守法经营者。
(二)抓好信息反馈,建立周五汇报制度。以地、市为单位,每逢周五要用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如各地出现大案要案及新情况、新问题的,要随时汇报。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简报,将情况通报全区各地,并负责向中央专项治理协调领导小组以及自治区领导汇报。
(三)抓好重点地区的治理。重点治理地区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钦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等9个地级市和百色、河池、贺州等3个县级市,自治区文化厅、公安厅、监察厅、工商局将对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5个城市重点检查,对部分地、市、县进行抽查。各地、市要自行确定重点检查地区,并将重点名单报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抓好监督检查。在专项治理期间,各部门要根据规定,落实责任制度;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问题严格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和场所,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却未得到解决的,要追究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责任。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对稽查人员实行责任制度。如稽查人员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察的;对参与或变相参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的;对通风报信的;包庇和提供保护的;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正执法的,要坚决依照党纪国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抓好总结和表彰。各地、市必须在2000年9月20日前将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的书面总结报送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在10月上旬对全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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