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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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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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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办法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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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 关于推进我市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合作意见的通知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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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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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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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 关于对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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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汽车交通规费征管工作的通知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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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改革办关于《党政机关所办宾馆 (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清理整顿实施办法》的通知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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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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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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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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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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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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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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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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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需要采用无人售票方式营运的,经营者应当自营运之日起十日内向市公交管理处备案。” 二、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需要采用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营运的,经营者应当自营运之日起十日内将车辆的数量和营运班次向市公交管理处备案。” 三、删去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三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0月10日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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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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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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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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