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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 小水泥厂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505
  • 【发布文号】市政发[2000]15号
  • 【发布日期】2000-02-14
  • 【生效日期】2000-0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 小水泥厂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
小水泥厂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0〕15号2000年2月14日)

市经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2000年1月8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1999〕49号),这是国务院根据全国建材行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和小水泥厂是调整和优化建材工业结构、提高建材和建筑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淘汰落后工艺、解决玻璃、水泥总量过剩、整治建材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国有大中型建材企业实现3年脱困目标的迫切要求。现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出我市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西安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的现状
我市小玻璃厂共有9户,国家下达我市应关闭或淘汰的小平拉工艺平板玻璃厂有5家。现已全部改造生产格法玻璃。
我市共有水泥企业39户,其中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1户,占水泥企业总数的54%,实际产量100万吨,占水泥总量130万吨的76.9%。生产能力在4.4万吨/年以下的机立窑水泥企业,年实际生产能力约50万吨,占全市水泥总产量的38%。国家对水泥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实施意见是:取缔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水泥生产企业,关闭土(蛋)窑、普立窑,直径2.2米及以下的机立窑;禁止新建和扩建各种立窑生产线,禁止对直径2.2米及以下的立窑进行扩径改造,禁止新建和扩建湿法窑、立波尔窑及干法中空窑;支持发展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生产线。我市小水泥厂较多,基本上是乡、村办企业,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目前普遍存在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管理水平较低、环保设施差等问题,清理整顿任务较重。

二、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清理整顿的要求,在今明两年内,我市将淘汰技术落后的小平拉玻璃生产线5条。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和关闭、淘汰技术、设备落后的水泥生产能力46万吨。具体目标是:
玻璃工业,今明两年要做好落实、检查工作,防止新的落后平板玻璃生产线重建。
水泥工业:今明两年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的小水泥厂生产能力30万吨;关闭、淘汰西安市水泥制管厂、阎良建筑材料厂等水泥企业2.2米以下机立窑生产线,淘汰生产能力16万吨。以上共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和关闭、淘汰窑径小于2.2米的机立窑、中空窑、普立窑小水泥厂的生产能力46万吨(全省为250万吨)。

三、清理整顿小水泥厂的实施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00年3月中旬完成。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全国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搞好部署。二是落实目标任务阶段。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上报水泥企业的情况进行汇总,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2000年关闭、淘汰小水泥企业名单,上报省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此项工作4月底完成。三是实施阶段。2000年对清理整顿任务,逐厂清查核定,6月底之前实施清理整顿计划。四是检查验收阶段。7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10月进行验收和总结。

四、建立健全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市政府已成立西安市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经委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区、县要建立主管领导人负责制,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建立对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要强化区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列入关闭和淘汰范围的区县、乡属企业,区县、乡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户县、蓝田县、阎良区等地小玻璃厂、小水泥厂较多,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抓出成效。
(二)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区县相应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布置有关工作。工商、技监、环保、建设、电力、乡企、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注销被淘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肃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被淘汰的“小玻璃”、“小水泥”,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环保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对现有水泥厂、玻璃厂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努力创造文明生产环境;建设部门要明令禁止使用已淘汰的“小玻璃”、“小水泥”企业的产品;电力部门要中断对已淘汰的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的供电;税务部门要收回其税务发票;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在清理和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三)把清理整顿与优化结构、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我市水泥生产不能满足本市建设需要,按计划今明两年淘汰小水泥后,水泥产量将出现较大缺口。对此,必须依靠技术进步来实现水泥的供求平衡。根据国家建材局提出的“上大改小”和“限制、淘汰、改造、提高”的方针和省政府原则同意制定的《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意见》,抓好我市水泥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推动我市水泥工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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