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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光缆干线通信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502
  • 【发布文号】陕政发[1998]54号
  • 【发布日期】1998-10-23
  • 【生效日期】1998-10-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光缆干线通信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光缆干线通信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年10月23日陕政发〔1998〕54号)

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汉中、延安市人民政府,榆林、安康、商洛地区行署,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陕西邮电“九五”规划,改善我省骨干公用通信网的结构,提高电信传输的灵活性和安全可靠性,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通信事业的需要,省上规划“九五”期间建设三个SDH(同步数字体系)2.5Gb/s传输光环通信网。为确保环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传输光环通信网路由走向
关中环网走向。西安-渭南-蒲城-铜川-三原-泾阳-咸阳-西安,光缆线路全长353公里,其中新敷设光缆114公里。该工程已建成运行。
陕南环网走向。西安-渭南-蓝田-商州-山阳-镇安-旬阳-安康-汉阴-石泉-西乡-洋县-汉中-留坝-凤县-太白-宝鸡-眉县-周至-西安,光缆线路全长1333公里,其中新敷设光缆517公里即将动工兴建。本期工程完成后,可开通28350条电路。
陕北环网走向。西安-渭南-蒲城-白水-黄龙-宜川-延安-安塞-靖边-横山-榆林-米脂-绥德-清涧-延川-永坪-延安-甘泉-富县-洛川-黄陵-宜君-铜川-三原-西安,待勘察设计。

二、为确保传输光环通信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工程的建设补偿、环境保障及组织领导工作比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银川等重点长途光缆通信工程建设问题的通知》(陕政发〔1996〕5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级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通信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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