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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802
  • 【发布文号】鄂政发[1997]78号
  • 【发布日期】1997-11-06
  • 【生效日期】1997-1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1997年11月6日鄂政发〔1997〕7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30号)精神,现将我省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棉花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1997年度,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确定的继续坚持不放开市场,不放开价格,不放开经营,实行由供销社棉花企业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经营的政策。棉花收购价格不变,仍按标准级皮辊棉每50公斤700元执行。坚持敞开收购,坚决做到不停收、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保证农民增产增收。

二、加强棉花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棉花收购秩序。农业部门所属良种棉加工厂和国营农场只允许收购、加工本良种棉繁殖区和本场内生产的棉花,收购、加工后的皮棉,交当地供销社棉花企业统一经营。沙洋农场生产的棉花由省棉花总公司直接收购和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购、加工、经营棉花。纺织企业不准到产区收购棉花,也不得通过非棉花经营单位购买棉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收购、加工和经营棉花的单位,没收、销毁小轧花机、土打包机,严厉打击私商棉贩非法倒买倒卖棉花的活动,维护好棉花收购秩序,保证棉花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认真落实棉花收购资金,坚决做到不向农民打“白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秋季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筹措供应工作的通知和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向内使劲,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应筹措的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到不向农民打“白条”。供销社棉花企业要认真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加大筹资工作力度,保证完成自筹任务;农发行要按照“库贷挂钩”的原则和收购进度,及时供应资金,强化管理和监督,杜绝发生新的挤占挪用。对于上年度赊销棉花发生的拖欠货款,各级政府要按照谁赊销谁负责收回的原则,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清收回笼。今后,各地、各部门不得再强求棉花企业赊销棉花,凡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干预赊销棉花的,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承担追回棉花货款的责任。

四、加强棉花质量管理和监督执法,确保棉花质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棉花质量工作的领导,做好对棉农的宣传、教育工作,支持供销社棉花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棉花质量标准。各级供销社要加强棉花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棉花检验规程和质量标准,确保棉花质量。同时,要努力改善服务工作,方便农民售棉,并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并组织力量到主产区和棉纺企业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积极推进棉花供应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棉花销售。今年,我省棉花供应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签订购销合同的供应方式。建立湖北省棉花交易市场,并使之成为棉花流通的主要渠道。交易市场按规范化的方式运行,为供需双方提供常年服务,并与全国交易中心联网,受理供需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的审核、鉴证工作,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价格行情。要鼓励纺织集团、棉花公司进入棉花交易市场交易。产棉县(市)以上棉花公司,所有棉纺企业和纺织企业,不分企业性质和规模,也不分棉花产区和销区,都可入市交易。纺织企业也可以与产棉县(市)棉花经营企业直接挂钩,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凡在交易市场成交的棉花,银行要保证供应购棉资金。省棉花交易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由省计委会同省经贸委、供销社、纺织工业总公司、财政厅、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工商双方要互相配合,促进省内棉花销售。本年度棉花供应价格,在国家规定的现行棉花供应中准价基础上,允许上下浮动6%,具体价格由工商双方协商确定。纺织企业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尽量多用省内棉。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保持一个半月的棉花周转库存。省纺织工业总公司要加强管理,督促落实。工商银行按此核定和供应购棉资金,作为长期流动资金,不得将这部分贷款本金收回或加息、罚息,不得冲销以往银行债务。纺织企业对购棉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六、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供销社棉花企业经营困难。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供销社棉花企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供销社棉花企业渡过难关。任何单位都不得向棉花企业“乱摊派”,也不得随意安置人员。各级供销社棉花企业要正视困难,深化内部改革,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尽快改变棉花经营中吃“大锅饭”、人浮于事的现状;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广辟经营门路,分流富余人员,做到减人增效;要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杜绝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千方百计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少数县(市)棉花经营管理体制不顺,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尽快理顺。

七、加快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帮助纺织企业走出困境。当前纺织企业面临的困难,既是严重挑战,也是推进结构调整,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淘汰过剩能力,加速产品升级换代的有利时机。全省纺织行业要抓住时机,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大压锭改造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的步伐,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纺纱加工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低水平、初加工生产能力过剩的问题,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压锭任务。要强化市场意识,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努力开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尽快扭转亏损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扶持纺织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纺织行业尽快走出困境。

八、适应国家调整棉花种植布局的要求,安排好明年棉花生产。按照国家调整棉花生产布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政府研究决定,在既保证省内用棉需要,又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稳步调整棉花的生产布局,逐步向单产高、效益好的宜棉地区转移。省计委、农业厅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明年棉花生产安排工作,保持棉花生产稳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科技兴棉的力度,推广行之有效的栽培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做到棉花增产,农民增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棉花工作的组织领导,讲政策,顾大局,守纪律,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棉花购销政策落到实处,把我省1997年度的棉花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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