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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废止 〈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 【发布单位】810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7-09-25
  • 【生效日期】1997-09-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废止 〈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废止
〈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1997年8月27日在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公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各位委员:
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委受主任会议委托,对《决定》进行了审查,经与法制室共同研究,我们认为,该《决定》是合适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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