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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4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4号
  • 【发布日期】2010-05-14
  • 【生效日期】2010-05-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4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0年5月31日发行第16届亚洲运动会金银纪念币(第2组)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第16届亚洲运动会会徽(彩色),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广州亚运城综合体育馆和焰火造型组合设计,并刊“第16届亚洲运动会”中文字样及面额。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排球、足球、体操运动员造型等装饰设计,并刊“第16届亚洲运动会”中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6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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