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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POCT检验在社康中的推广和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20
  • 【生效日期】2010-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POCT检验在社康中的推广和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POCT检验在社康中的推广和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康部、诊所:

为了促进社康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床检验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康检验人员对POCT检验技术的使用水平和提高POCT检验的质量,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针对目前社康开展POCT检验的实际需要。我院决定举办“POCT检验在社康中的推广和应用”培训班,该培训班已被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批准为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编号10110002)。培训结束,参加全程培训者授予市级继续教育Ⅱ类学分3分。

一、参加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康中心和个体诊所,检验、护理和临床医务人员。

二、学习时间:2010年3月26日下午1:30-27日下午5:30
2010年3月26日下午1:00 报到,带学分卡

三、 学习和报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 深圳市第六(南山)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

四、 报名办法:参加者请于2009年3月26日13点之前电话告知深圳市第六(南山)人民医院科教科李老师,电话:0755-26664650或 0755-26553111转25509。或检验科 郝建华 电话:0755-26553111-30202。

深圳市第六(南山)人民医院科教科、检验科、社康部

20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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