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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班”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18
  • 【生效日期】2010-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班”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班”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技能,降低新生儿窒息率和远期致残率,南山区妇保院特邀请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专家教授于2010年3月27日举办 “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班”(项目编号100603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0年3月27日8:00-8:30

二、培训时间:2010年3月27日8:30-16:30

三、培训地点:南山区计生中心(常兴路11号,家乐福向南100米)四楼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各医院新生儿科、产科、麻醉科医师、助产士

五、免收培训费 (午餐自理)

六、回执请于3月23日前邮寄南山区妇保院或发传真0755-26557742以便作好会务安排。

七、本培训班授予Ⅱ类学分1分,请携带新的继续教育卡。

八、联系人:郭医生,电话:13688802536

请各医院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南山区妇幼保健院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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