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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1-28
  • 【生效日期】2010-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201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申报

请各申请单位按照要求,于2010年3月5日前将《申请报告》和《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10份并附电子文档(需加盖公章,相关表格可直接从人社部网站www.mohrss.gov.cn下载)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有关申报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通知要求,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后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审核筛选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审批。审批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批准后下发设站通知。

附:1.《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 301号)

2.《关于做好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229号)

3.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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