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市民政局几项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2-21
  • 【生效日期】2009-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市民政局几项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公告

关于市民政局几项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公告




市民政局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全市性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变更业务自2009年12月21日起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210747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09年12月21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