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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全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甬政发〔2009〕101号
  • 【发布日期】2009-12-14
  • 【生效日期】2009-1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全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报

关于表彰全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报

(甬政发〔2009〕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活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80号)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建活动,努力构建体制完善、运作规范、服务优良、监管有力的政府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建办法,在各县(市)区政府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有关单位组织考评,市政府决定对江东区、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两个区级和余姚市小曹娥镇等30个乡镇(街道)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授予“宁波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深化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全市各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学习借鉴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好做法、好经验,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操作和监管工作为目标,以推进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不断提高我市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水平。

附件:宁波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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