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2-07
  • 【生效日期】2009-1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618号)和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09〕1456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三部委的通知,本次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主要选择6个高新技术领域,分别为:1、计算机及应用设备;2、通信产品;3、现代化办公设备;4、软件;5、新能源及装备;6、高效节能产品。我省此次申报主要在2009年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定向组织、重点推荐的方式开展。

二、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

(一)网上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认真按照“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2009年度)”的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请务必于2009年12月10日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完成在线填写申报(逾期“申报中心”将自动关闭)。

(二)书面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于12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46)。

应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表(PDF文档,一式7份,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必备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要求作为附件与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并与申报表中第九部分所列出的顺序一致,一式7份)。

上述申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申报产品超过1项的,各项产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需提交本单位“产品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1份电子版汇总表)。

三、有关申报要求与流程请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和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查看。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迫,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申报。

四、联系电话

网上提交材料过程中如需寻求技术支持,请向科技部信息中心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010-51292636、68529618、68528758,

传真:010-68528068、68522908,

邮箱:program@most.cn,

业务咨询:王健,电话:13810188689,

丁宇,电话:13511035121,

传真 010-88232615,邮箱 wangjian@ncste.org。

省科技评估中心 曾凯华,020-87685138,翁锦玉,020-87683613,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龙云凤,020-83163912,陈晓,020-83163915,传真:020-87680623。

市科工贸信委杜保伟、王芡,82101726、82107375,邮箱: dubw@szsiti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