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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前坪水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312号
  • 【发布日期】2009-12-06
  • 【生效日期】2009-1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前坪水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前坪水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市前坪水库筹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洛阳市前坪水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田金钢(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

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马春强(汝阳县县长)

成 员:刘洪仁(市水利局副局长、前坪水库筹建处处长)

徐 聪(市发改委副主任)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世昌(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玉琢(汝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吕晓辉(汝阳县副县长)

刘三献(嵩县县委副书记)

李振军(嵩县副县长)

袁书勋(汝阳县政协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王长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洪仁、袁书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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