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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
  • 【发布文号】黑财源〔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9-21
  • 【生效日期】2009-09-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黑龙江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的通知

(黑财源〔2009〕11号)




厅内各财源建设推进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省厅决定近期向各市县派出工作组,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厅级领导同意后付诸实施。同时,要加强与有关市县的联系,做好推进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厅财源建设工作指导处联系。联系人:高炜;联系电话:53606274。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结合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大下基层的通知》要求,省厅决定近期向各市县派出工作组,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抓好财政收入组织推进工作。围绕完成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的目标,按照规划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财源建设工程时所确定的2009年至2011年市县财政收入平均增长目标,指导市县做好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县2009年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幅度和增收数额。突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重点,全面了解市县在支持税源大户发展、实施矿产资源产品产量远程监控、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开展零星税源清理和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的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市县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工作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目标。

(二)抓好重大财源项目跟踪推进工作。对列入全省2009年重大财源项目推进计划的项目,要重点了解市县财源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项目投资建设实际进展情况和项目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情况。要认真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投资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于预期的,要会同市县认真分析原因,研究相应对策,促进前期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完工项目全部投产达效。对近年来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财源项目,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创新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意见或建议。指导市县做好2010年度重大财源项目谋划和考察论证工作。

二、工作时间

整个推进工作从2009年9月下旬开始,至12月20日前结束。第一阶段集中推进工作争取于9月28日前结束。届时厅领导将听取各推进组的综合汇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推进工作是财政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大下基层,转变机关作风”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各推进组要给予高度重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程,统筹安排,认真务实地抓好落实。要按照调整后的推进组成员名单配备和加强推进力量,牵头处室领导要亲自挂帅,负责厅级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工作。配合处室要着眼大局、服务中心,为推进组成员按时参加推进工作创造条件。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重点环节。围绕完成年度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全面调查了解市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密切关注收入增长走势。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非税项目等,认真评估市县所采取的增收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效果,是否有增收潜力,督促指导市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收入任务完成。要指导市县进一步抓好引税和留税工作。指导市县积极改善投资环境,鼓励省辖区以外企业将分(子)公司设在我省,提高对我省财政贡献水平;鼓励市县辖区内企业将税收全部留在当地。要突出重点地区。下大力气抓好哈尔滨、大庆市和具备发展条件、增收潜力较大的市县,以及前8个月同比增幅下降较大市县的推进工作,争取取得较好的增收效果,以有效拉动全省收入增长。突出重点项目。全面了解2009年度推进的重大财源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财政给予支持、年内能够达产达效的项目,要加大推进力度,使财源项目建设成果体现到增加财政收入上面。对于拉动当地财政经济增长幅度较大的项目,要指导市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和上报工作,为编制全省2010年度重大财源项目推进计划做好准备。

(三)提升推进质量。要按照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开展大下基层活动的总体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做表面文章。要认真学习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财税、产业政策知识,以确保完成推进工作任务为核心,夯实工作措施,提升推进工作质量。在集中推进阶段,要深入到财政、税务部门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财政收入增长和财源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悉心听取基层同志意见,研究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建议。在日常推进中,要密切关注市县财政收入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财源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对关系全省的共性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思考,为厅党组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要把这次推进工作与“保增长促发展”的专题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推进力量,使专题推进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取得较大进展。要与“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具有相关职能的处室在牵头做好推进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处职能自选一个“保民生、保稳定”的难点问题,就所推进的市县情况进行典型调研和解剖,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题调研报告。在推进工作中,要遵守纪律,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维护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集中性推进工作结束后,各有关推进组要将推进情况形成汇报材料,并于9月28日前提报财源建设指导处。

附件:1.省财政厅财源建设推进组成员名单
2.全省市县2009年1至8月份一般预算收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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