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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本政办发〔2009〕137号
  • 【发布日期】2009-11-23
  • 【生效日期】2009-11-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本溪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13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现全面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快推进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将在今年年底全面展开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保持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快改革、开放和创新为强大动力,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主攻方向,探索有效途径,加快推进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加快发展原则。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主题,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加快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兴产业,继续保持实施振兴战略以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

2.体现统筹兼顾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3.体现创新驱动原则。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4.体现绿色增长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5.体现共建共享原则。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二、主要任务

1.编制全市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五”规划是“十二五”期间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编制总体规划要围绕进一步促进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区域功能,科学确定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编制专项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框架的需求,有关部门要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3.编制区域规

按照全市总体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安排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底前)。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12月中旬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初步形成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政策和措施等,12月末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二阶段(2010年初至2010年5月)。开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形成规划框架。围绕规划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于2010年5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委,为起草总体规划做准备。

第三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初)。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规划(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完成各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负责制定规划工作方案,研究分析重大问题,论证筛选重大项目,平衡衔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加强规划编制的衔接和协调。要规范编制程序,努力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渠道。

3.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战略思维,扩大国际视野,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要着眼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大局,增强规划全局意识,更加体现时代特征,反映本溪特点,突出振兴特色,真正做到“高、新、深、实”,使“十二五”规划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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