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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儿科常见急诊危重状态的诊治”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22
  • 【生效日期】2009-10-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儿科常见急诊危重状态的诊治”的通知

关于举办“儿科常见急诊危重状态的诊治”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小儿急诊在临床急诊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涉及范围广。常见小儿急诊的问题包括高热、惊厥、创伤意外及各种中毒等,有起病急,变化快,病死率高的特点。为规范儿科常见急诊危重状态的诊断治疗程序,本中心特举办“儿科常见急诊危重状态的诊治”培训班(项目编号:09060401)。本项目由深圳市儿童医院多位资深专家授课,针对儿科急诊常见的惊厥、呼吸困难等危重状态,以及溺水、心跳呼吸骤停等紧急危及生命状态讲解如何正确评估、判断和及时有效救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9年11月4―6日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儿童医院12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

三、培训对象:儿科、急诊科医护人员

四、课程安排:见附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拟授Ⅱ类5分

2、届时请自带继续教育新IC卡拟授学分。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25162442、25162274 传 真:25162274
电子邮箱: yxjxjy@vip.163.com 网 址:www.smec.gov.cn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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