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67号
  • 【发布日期】2009-10-15
  • 【生效日期】2009-10-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9月27日至10月30日,我省将全面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自查自纠工作,迎接国家审计署的专项审计,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

副组长: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焦封喜(市农经委副主任)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荣真(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荣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