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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教〔2009〕317号
  • 【发布日期】2009-09-09
  • 【生效日期】2009-09-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9〕317号)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中小学生午餐午休问题若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09〕89号)精神,我局已于2009年8月6日召开了解决中小学生午餐午休问题相关工作的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于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对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的验收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和我局会议部署的相关内容,认真完成验收工作,于9月15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告及《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验收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我局。我局将于9月下旬对全市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验收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学生食堂改造项目与学校申请的专项经费是否相符,改造后是否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规定,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学校学生食堂改造后解决学生就餐的实际人数等情况。

附件: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验收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陈春晓,电话:8210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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