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猪肉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92号
  • 【发布日期】2009-08-05
  • 【生效日期】2009-08-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猪肉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猪肉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办〔2009〕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猪肉储备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洛阳市猪肉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乔文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曾丹梅(市商务局局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卫彬(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虎立(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丹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卫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