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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5号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5号
  • 【发布日期】2009-07-02
  • 【生效日期】2009-10-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5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5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该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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