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47号
- 【发布日期】2009-06-19
- 【生效日期】2009-06-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制定的《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品牌景观,彰显城市特色,优化城市环境,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打造全新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谐建设、服务大局的原则,采取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拓展环境整治领域,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环境整治工作向贴近群众生活环境领域的延伸和拓展,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环境整治成果。
(二)坚持打造精品、优化形象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努力打造品牌景观,优化城市窗口形象,提升对外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坚持市区联手、部门协作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全面完成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坚持多方筹资、合力推进的原则。加大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力度,通过出让冠名权、有偿使用和广告招商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环境整治资金。
(五)坚持集中整顿、长效管理的原则。全力推进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加快治理各类环境卫生污染源,集中整顿环境秩序,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证城市整体环境提档升级。
三、主要任务
2009年实施以下4方面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计划投资91,004万元,其中市投整治资金40,000万元、区投资金27,836万元、部门投资9,920万元、社会化运作投资13,248万元。
(一)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加快实施惠民项目
1.居民庭院改造项目。在2008年试点基础上,继续采取区域连片、综合立体的改造方式,对旧有社区居民庭院内的建筑立面、绿化彩化、亮化照明、道路铺装和配套服务功能进行综合改造。计划实施800个庭院改造建设,基本完成二环路内旧有居民庭院改造任务(无双气小区、中华巴洛克改造区域和未改造棚户区除外),提升群众整体生活环境质量。该项目采取区建市补方式,计划投资17,460万元,其中区投资金12,222万元、市补贴资金5,238万元。
2.社区休闲健身广场项目。建设集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社区休闲健身广场80个,由市体育部门配置相应健身器材,增设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方便、愉悦的健身休闲环境。该项目采取区建市补方式,计划投资7,360万元,其中区投资金3,680万元、市补贴资金3,680万元。
3.闲置废弃锅炉房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项目。拆除旧有居民庭院内丧失使用功能的大烟囱30座,储煤池、耳房等附属设施55处(面积10779.6平方米)。通过整合资源、资产变现、合理补偿和有偿回购等方式,将具备改造条件的闲置锅炉房合理利用。 该项目计划投资736万元,其中市投资金438万元、部门投资268万元。
(二)市区结合、部门协作,加快实施裸露地铺装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和建设干净城市的统一部署,2009年集中实施二环路以内及沿江区域(无双气小区、中华巴洛克改造区域和未改造棚户区除外)裸露地铺装,消灭扬尘污染源,为市民提供整洁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该项目计划投资26,314万元,其中区投资金4,900万元、部门投资8,840万元、社会化运作投资1,560万元、市投资金11,014万元。
1.车行道铺装。对二环以内和沿江区域严重破损、基础裸露的30万平方米车行道实施铺装改造。拆除断头路、卡脖路上的占道房屋、棚厦,补建道路排水设施。车行道裸露地改造由市整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占道房屋、棚厦拆除由各区投资并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及市城管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和供排水集团配合实施。该项目计划投资9,000万元,为市投资金。
2.市政道路边石以上人行道至建筑物部分、庭院内外及各种零星裸露地铺装。铺装改造裸露地38万平方米,清理拆除各种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达到整治区域内无遗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该项目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局配合。该项目计划投资4,900万元,为区投资金。
3.旧有开发小区铺装改造。对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路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16万平方米。其中,小区内8.8万平方米车行道更新改造由市整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庭院及庭院内7.3万平方米人行道等软硬覆盖由市物业供热集团自行投资并组织实施。该项目计划投资3,574万元,其中社会化运作投资1,560万元、市投资金2,014万元。
4.其他区域裸露地铺装。对二环路两侧、马家沟沿岸、铁路沿线及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和部队、厂矿、学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自管封闭区域内60万平方米裸露地实施铺装改造,铺装改造实施由各主管部门及管理、维护单位自行投资完成。二环路沿线由哈工大集团负责组织实施;马家沟沿岸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铁路沿线由哈尔滨铁路局负责组织实施。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和部队、厂矿、学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自管封闭区域内裸露地铺装,由各区政府负责督办、检查。该项目计划投资8,840万元,为部门投资。
(三)突出重点、打造精品,实施沿江滨水风景线环境整治
按照《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十大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全面提升松花江沿江滨水景观,打造“冰城夏都•滨水丽都”形象,充分利用松花江的自然风貌,建设欧式特色鲜明、两岸景观呼应、夜晚靓丽多姿、各类设施齐备,集休闲健身、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滨水人文景观长廊。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2009年计划实施6项整治改造任务,总投资11,460万元,其中区投资金600万元、社会化运作投资3,760万元、市投资金7,100万元。
1.改造一处雕塑。对破损陈旧、设施损坏严重的原通江广场降龙雕塑实施改造。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向社会征集雕塑造型以及雕塑定位和审批;由市整治办负责组织实施,道里区政府配合。该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为市投资金。
2.复建一栋历史建筑。对原太阳岛三大景观之一,于上世纪90年代焚毁的米尼阿久尔餐厅(太阳岛餐厅)按原有设计复建,重现历史建筑景观。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设计审核和审批,由松北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筹措资金。该项目计划投资1200万元,为社会化运作投资。
3.整治沿江码头。按照总体规划风格和布局,对九站码头、防洪纪念塔等沿江码头实施综合整治。合理布局,重新定位,整饰码头外观建筑风格,整顿沿江各类经营设施及经营秩序,取缔或更换存在安全隐患及不符合规定的客运船只。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码头及售票亭等设施规划定位、建筑外观设计的审核,由市交通局及相应设施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资金筹措,省航务局、省航运集团、市水务局、市农委渔政部门、哈尔滨海事局、道里区政府、松北区政府配合。该项目计划投资1,320万元,为社会化运作投资。
4.整治沿江公园。按照原有规划设计标准,统一修复斯大林公园和九站公园内喷泉、广场、座椅、公厕、照明等各项设施,更新雕塑,补齐绿化植物,恢复、完善亮化设施及各项服务功能。由道里区政府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市交通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配合。该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为区投资金。
5.整饰沿江楼体立面。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严重影响景观的个别楼体进行立面改造和粉刷。该项目建设施工由市整治办负责组织实施;由道里区政府负责产权单位动员工作。该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为市投资金。
6.实施沿江两岸灯饰亮化。按照总体亮化方案,在松花江城区段公路大桥至滨洲铁路桥沿江两岸范围内,高标准实施广场、码头、桥体、楼体、小品和绿地亮化,打造独具特色的滨水夜景观。由市城乡规划局、整治办负责征集总体亮化方案,由市整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交通局、水务局、哈尔滨海事局、铁路局及道里区、松北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配合。该项目计划投资7,240万元,其中社会化运作投资1,240万元、市投资金6,000万元。
除实施以上城市环境硬件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大冬会开幕前追加了一批应急项目,共计完成投资20,531万元,除区投资金4,241万元、社会化运作投资7,490万元外,市投资金8,800万元从2009年环境整治计划中列支。其中,重点迎宾线路道路维修工程(含23条道路、6座桥梁及5个渠化口维修)5,434万元;大冬会开幕前新增灯饰亮化工程600万元;道外天恒山完善路网及新建道路工程750万元;红博地道桥整饰改造工程结转852万元;迎大冬会冰景制作工程860万元;哈同公路出城口环境整治征用武警部队土地补偿304万元。
此外,道外区沿江整治工程投资4,000万元(市投整治资金1,000万元、市财力投资1,000万元、区投资金2,000万元),2009年灯饰亮化维护费及电费1,000万元,全市综合整治项目预留资金1,310万元,重点区域管理维护资金等833万元(市投资金590万元、区投资金193万元、部门投资50万元),共计7,143万元,一并列入2009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四)突破重点、破解难点,推进三项城市环境整治工程
1.空车配货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程。采取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协同作战、多管齐下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的空车配货及违章占道停车、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清理整顿空车配货经营秩序,逐步实现退路进场,统一规范行业管理,消除对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带来的消极影响,为群众营造和谐的生活空间。
2.空中线缆规范清理工程。在迎大冬会主要迎宾线路空中线缆规范清理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整齐划一的原则,重点对城区一类主干街路依附建构筑物和杆体上的各类空中线缆实施规范清理;拔除丧失使用功能的废弃线杆,消除城区视觉污染。
3.城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进一步拓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实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向城乡结合部、出城口及乡(镇)延伸,清除道路两侧残存垃圾、基建残土和“白色污染”,拆除违章建构筑物,消灭卫生死角,整治卫生环境秩序,改善城区周边整体环境质量。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市整治办“统一协调、检查监督、综合考评、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各区整治办和各职能部门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工作运行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对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规划先行,坚持标准。在深入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早规划、早设计、早论证,重点项目采取规划设计公开招标、专家论证和多方案竞选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提高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群众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坚持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施工高质量,严格建设程序,对规划设计、招投标、选材施工到竣工验收全程跟踪检查,确保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突击性整治战役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市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四)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在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各区主力军作用,积极调动社会、企事业单位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权谁负责,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市区联手、社会参建和群众参与等方式,加大环境整治的社会推动力。
(五)加强监管,落实资金。强化整治资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市投资金的引领作用和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环境改造建设。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全面报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程,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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