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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9〕537号
  • 【发布日期】2009-06-19
  • 【生效日期】2009-06-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537号)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变更的请示》(天平保发〔2009〕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5楼”。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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