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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49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5-15
  • 【生效日期】2009-05-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4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49号

关于进口熟制猪肉产品监管措施的公告




经风险分析评估,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关联合声明,经过一定条件热处理的熟制猪肉产品不具有传播甲型H1N1流感风险,不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09年第31号、36号和38号公告限制。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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