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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发〔2009〕69号
  • 【发布日期】2009-05-14
  • 【生效日期】2009-05-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政发〔2009〕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银川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

银川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管理创新。积极稳妥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市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理顺部门职能关系,明确和细化职能对应的权责事项,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市编办牵头)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实施行政服务流程再造工程,推进部门内部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的服务审批机制,积极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工作,深入推进“两减少、一再造”,优化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3、依法规范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重点加强对公权力相对集中、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公开,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探索建立符合银川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市监察局牵头)

4、深化行政绩效改革。积极构建以工作绩效为导向,以增强执行力、强化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相配套的绩效管理体系,从2009年起建立行政绩效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市监察局牵头)

5、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撤并重组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市编办牵头)

继续贯彻《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深化职称分类管理改革,建立职称动态管理机制。(市人事局牵头)

二、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

6、加快工业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切实增强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着力推进“小巨人企业”培育和机械装备制造业“铸龙”工程,重点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行业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加强经济运行和调节。(市经委牵头)

7、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公用事业改革。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及食品公司等市属企业的改革,做好西湖农场移交后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化解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积极推进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国资委牵头)

8、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经委牵头)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完善发展创业辅导、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创业办牵头)

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担保公司建设,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努力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市经委、市金融办牵头)

9、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司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制度和会议制度,强化对监管企业决策机制的指导和管理。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劳动用工、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市国资委牵头)

三、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0、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大优势资源、优质资产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服务体系;对全市30强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排出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开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改造工作;对设立的股份公司企业实施政策扶持,在技改贴息、新增长点补贴、制度创新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市经委、市金融办牵头)

11、加快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统筹物流产业规划布局,加快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陆港物流中心等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引进知名商贸企业进驻银川;鼓励支持连锁配送代理等新型业态;举办一批精品展会,加速会展经济发展;大力推进金融、中介、咨询、评估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牵头)

12、规范发展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工业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调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分析和地价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加快对以往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进行有偿处置,建立资源型企业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市国土局牵头)

1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落实自治区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健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通过项目开发、创新创业人才奖励等措施,培养和引进我市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人力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四、推进科教文卫等领域改革

1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银川的实施意见》,围绕我市“一强五优”、“两强多优”优势特色产业,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以建设科技服务中心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农民增收。(市科技局牵头)

15、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深化艺术团体的内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对城乡基层、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推进全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广局牵头)

16、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城乡探索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推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理顺食品监管关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体制和监管流程体系;(市卫生局牵头)。

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药品价格定期审核制度。(市物价局牵头)。

17、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巩固“两基”成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启动基础教育教学综合管理质量试点工程,深化教材教法、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规范和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五、深化农村改革

18、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和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市编办牵头)

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19、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面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认真贯彻《银川市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鼓励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率;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社会创办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总结和推广 “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做法,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安全有序流转。(市农牧局牵头)

20、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新机制。认真落实《银川市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推进设施农业经营权证确权颁证,力争达到30%以上,充分做好与银行的对接沟通,为农户利用设施经营权证进行担保贷款提供有效服务。(市农牧局牵头)

21、继续深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以激发农业服务机构活力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制,完善投入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技贡献率;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大力开展科技承包、科技入户、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等活动;发动各级农技人员深入到种养园区开展农业科技承包,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下基层的比率不低于80%。同时,鼓励社会性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市农牧局、市科技局牵头)

六、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2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逐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保障体系的科学化、标准化;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管理系统;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和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范围;(市财政局牵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所得税、流转税、地方税等税制改革,深入研究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23、深化价格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适时调整城市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车辆看管费标准等,积极疏导价格矛盾;贯彻落实涉农价费政策,保护农民种植、养殖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健全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完善价格调控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24、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城投公司、工业铸龙公司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进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村级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扩大农业设施信贷抵押试点;(市国资委、发改委、农牧局牵头)

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估和论证制度;健全以招标代理、项目代建制、项目竣工验收、稽查及后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流程,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市发改委牵头)

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5、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社会保障长效运行机制、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社会保障责任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6、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围绕扩大就业,构建用工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开展多元化就业服务;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优化创业环境,支持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7、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体系建设。以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体系,建立起覆盖城乡、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救助便捷、效果明显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次性助学救助制度、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市民政局牵头)

八、加强改革的指导协调

28、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本《要点》精神,健全改革组织,完善改革工作责任制,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向前发展。

29、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全局,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整合改革资源,完善改革协调制度,建立灵敏、有效的改革信息沟通机制。

30、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改革的绩效评估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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