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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2009〕55号
  • 【发布日期】2009-05-06
  • 【生效日期】2009-05-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皖政〔2009〕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六日


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我省是农业大省,纺织资源丰富。长期以来,纺织工业一直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涉及近50多万职工和300万农民的利益,在出口创汇、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正面临着效益下滑、减员增加等严峻形势,对我省就业和农民增收等产生了较大影响。保纺织,就是保就业,保增收。为全面落实国家《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已经省政府同意发布的八大支柱产业规划的基础上,特编制《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远期到2020年。

一、我省纺织工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产业现状。

2008年,全省规模以上纺织企业1050户,比上年增长22%;实现工业增加值115亿元,增长19.3%,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3.6%,就业人数占全省工业职工人数的12%以上;实现销售收入380亿元,增长24%;利润6.0亿元,增长15%;出口交货值90亿元,增长20.7%;出口创汇18亿美元,增长16.3%。全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增长50%以上。

2008年,全省生产纱42万吨,比上年下降4%;布5.2亿米,下降14%;化纤11万吨,下降5%。服装2.5亿件,增长30%。拥有华茂、皖维高科、华孚色纺3个上市公司。全行业现已拥有5个中国名牌,14个安徽名牌,1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面临的形势。

影响我省纺织工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萎缩,企业生存环境艰难。二是总量小,产业集中度低,优势规模企业少,带动性不强。三是创新能力弱,缺少知名品牌。四是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为85%,全员劳动生产率5.2万元/人,均明显低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五是投入不足,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较低。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纺织工业拥有资源、区位、劳动力素质等比较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拥有华茂等优势企业,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同时,国内市场需求还有很大潜力,纺织工业发展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在新一轮国家纺织产业振兴中,我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我省纺织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创新为中心,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大力推动企业兼并联合重组,进一步促进优势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色骨干企业做精做专。以面料和服装为重点,改造和提升棉纺织行业,全力加快发展服装行业,积极培育生物质面料等特色行业,构建棉、毛、丝、麻、化纤及印染、服装等行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纺织工业新体系,实现我省纺织由资源优势向科技和品牌优势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开拓国际市场与扩大内需相结合。统筹兼顾国际国内2个市场,采取综合措施,在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保持出口份额基本稳定的同时,努力培育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

2.坚持扶持骨干企业与发展中小企业相结合。发挥骨干优势企业在产业调整和振兴中的带动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危机,增强具有良好业绩和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3.坚持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相结合。抓住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步伐,推动棉纺、印染、毛纺、针织、家纺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4.坚持招商引资与全民创业相结合。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培育产业集聚,发展工业园,提升产业集群,形成各具特色的纺织服装产业园区。

5.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加强管理,实现优胜劣汰。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保持行业稳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调整和振兴目标。

1.确保产销稳定增长。到2011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75亿元,年增长15%;出口交货值126亿元,年增长12%;出口创汇25亿美元,年增长12%;纱产量达到50万吨,年增长5%以上。服装产量5亿件以上,年增长26%。

到2020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000亿元,年增长21%,争取进入全国前10位;棉纺锭发展到800万锭,培育3家年销售收入100亿元左右的企业集团。

2.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和就业规模。到2011年,全省纺织非公有制经济产值比重由2008年的85%提高到95%以上;在生产、出口达到既定发展目标的情况下,全行业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

3.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取得明显成效。到2011年,全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年降低5%、水耗年降低7%、废水排放量年降低7%。加速淘汰印染、棉纺、毛纺落后产能。

4.科技进步取得较大进展。实施30个重点技术进步项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纺织技术装备比重提高到50%,服装、家用、产业用3大终端产业纤维消耗比例由2008年的65:20:15调整至55:27:18,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至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4家,纤维、纺纱、织造、染整和产品开发与设计5大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

5.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到2011年,棉纺锭发展到500万锭,形成5大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创建中国名牌产品9个。培育1至2家年销售收入50-100亿元左右的纺织企业集团、上市公司5家。

三、调整和振兴重点

(一)重点行业。

1.以“精、细化”加快推动棉纺织行业产业升级。重点提高精梳纱线、高支纱比重,到2011年,精梳纱比重达到60%以上,无结头纱比重达到85%以上,无梭布比重达到70%,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乌斯特2007公报5-25%水平。同时发展色纺纱线、差别化纤维、高档纯棉及混纺面料,扩大紧密纺比重。

结合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华茂等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到2011年,使精品基地“华茂”品牌总体规模达到80万锭左右,棉花深度加工12万吨以上,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全省新增120万锭以上,更新改造100万锭。

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在棉纺行业内,开展学华茂等先进企业压缩用工提高效率的“对标挖潜”活动,积极有效地推进企业加强管理和减员增效,通过榜样示范推进全行业的企业管理进步和创新。

2.以“品牌化”全力促进服装鞋帽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劳动力、土地和原材料资源优势的皖北服装工业园。提升具有生产成本、创新能力、区域营销优势的皖东南服装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精细分工、产业配套能力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营造环境,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强化治理经济环境,制定优惠政策,交流信息,建设营销宣传和各项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服装加工基地,壮大园区规模,快速提升服装业的总量并抓好自主品牌的提质增量创名牌。注重新品牌的培育、认证和整合。推进建设设计创意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品牌推广中心。把具有自主品牌的特色产品做出规模,创出名牌。

3.以“特色化”积极培育产业用纺织品企业做大。围绕特色产品做强做大企业,增强合肥普尔德公司、安徽三维无纺布公司等一批产业用纺织品企业的规模竞争力。拓展汽车、房地产和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产业用纺织品的份额,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优势产品,形成纺织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重点推进以宽幅高强工艺技术为主的土工格栅、土工布、防水卷材等多功能复合材料的开发;加快推广针刺、水刺、纺粘等先进工艺和高性能纤维在环保过滤用纺织材料生产上的应用;支持多功能蓬盖材料、膜结构材料等轻量化特殊装饰用纺织材料的开发应用;支持高性能纤维生产的过滤材料,手术衣、隔离服、纺织仿生器官等医用纺织品,节水灌溉及储水材料、缓释包装等农用纺织材料的开发。

4.以“配套化”大力扶持家用纺织品企业成长。突出应用配套,坚持走特色化、个性化的道路。坚持高质量、功能性、高科技、高附加值、安全、环保的发展方向,通过招商引资、承接转移和开展交流合作,推动行业内外产品的互动和优势互补,满足急剧增长的国内外市场的需要

扶持鸿润、星星等一批家纺骨干企业,增强规模竞争力。围绕功能化、时尚化、个性化等不同层面,重点提高中高档床上用品、手工艺制品和毛巾等产品的配套率,开拓城市、农村等不同需求的市场。

(二)产业布局。

提升5大产业集群:以华茂为龙头,发展纤维―服装的棉纺织产业集群;以芜湖中天印染为龙头,发展皖东南服装产业集群;以阜阳京九丝绸为龙头,发展皖北丝绸等各式服装鞋帽产业集群;以淮南新南港为龙头,发展汽车装饰品产业集群;以蚌埠一毛、二毛为龙头,发展毛纺织产业集群。

延伸5大产业链:以棉纺织企业为龙头,发展棉纤维及各类新型纤维、纺纱、织布产业链;以特色服装为龙头,发展机织、针织面料、色织、产业用纺织品、家用纺织品以及各类辅料产业链;以粗精纺呢绒为龙头,发展毛毯、地毯、毛纱、毛线、服装产业链;以丝绸面料为龙头,与上游丝、茧、蚕、桑和下游服装等制品形成产业链;以鸿润羽绒制品为龙头,发展水禽生产和羽绒加工及制成品产业链。

推动纺织产业园区的形成和壮大:加快建设具有核心纺织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区位优势的城镇。通过招商引资、龙头带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政策扶持多种方式,建设具有特色的纺织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扶持颇具优势的望江县纺织服装工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壮大岳西县安徽首家“中国手工家纺名城”的规模。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区域纺织经济。

(三)重点技术。

有选择突破纤维、纺纱、织造、染整和产品开发与设计5大技术,突出抓好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对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项目,带动纺织各专业的技术进步。

重点加快棉纺织行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推进高档精梳纱线、多种纤维混纺纱线和差别化、功能化化纤混纺、交织织物的生产,加大化纤使用比例;大力提升无卷、无接头纱、无梭布、精梳纱产品的比重,形成一批有品牌、有市场的拳头产品,带动全行业的技术进步,进一步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积极开发生产桑蚕丝、麻类、竹、羽绒等天然环保纤维。加快可降解、可再生生物质纤维的产业化步伐。

着力抓好纺织行业技术进步的核心产品――面料生产,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加快印染行业的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解决质量稳定性差、自动化程度低、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的问题,推进印染行业的产业升级,中高档面料比重提高到80%以上。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棉纺行业重点淘汰建国前生产的以及所有“1”字头型号纺纱和织造设备,A512型、A513型系列细纱机;毛纺行业重点淘汰B250型毛精纺机、H212型毛织机等落后设备;印染行业重点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落后型号的平网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短环烘燥定型及其他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研究推广适合化纤、纺织、印染和服装等重点行业管理要求和生产流程、具有行业特点的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制造执行系统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支持力度。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企业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出口存量和增量奖励、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政策,优先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纺织企业“走出去”,积极争取实现销售、研发、生产各个环节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二)推动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支持华茂等优势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以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实施省内外联合重组,组成棉花、纺织、染整、服装综合性产业集团,力争年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同时,实施“强强联合”和低成本扩张,做大做强棉纺织、麻纺织、服装服饰、针织、印染以及化纤、工业用装饰制品等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形成1至2家年销售收入50-100亿元左右的纺、织、印染、服装产业集团。同时,积极争取鸿润、淮北维科、舒美特化纤、铜陵麻业、芜湖永年、芜湖中天等一批有潜质的骨干企业实现上市。

(三)进一步推动省产纺织品的销售。凡是省内行业制服和公务用装,应优先使用本省纺织面料和服装产品。由省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优先采购本省生产的土工布材料、装饰装修用纺织品等产业用品。适时将我省纺织品纳入安徽省重点产品扶持目录。鼓励外贸企业出口省产纺织产品。鼓励省内大型商场销售省产纺织品。支持建设纺织品大市场、纺织品城等形式的销售平台,大力发展与之配套的流通服务业。

(四)高起点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围绕重点产品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高强度、高起点实施技术改造,加大投入,3年拟实施纺织技改项目360项,总投资250亿元。同时,加快技术进步,力争3年内新建1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五)推动产业集群和园区企业的发展。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通过招商引资,打造新型工业园区,为园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围绕做大做强纺织工业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形成主业突出、差别化竞争、错位发展的特色经济。3年内,全省纺织服装专业镇达到10家左右,争取2-3家成为国家级纺织服装特色名城(镇)。

(六)切实抓好纺织原料源头管理。从棉花、蚕茧的良种选用、稳定种植、养殖、加工储藏运输和质量检验等方面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建立棉农和纺织企业的利益传导机制,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异性纤维对纺织企业的影响。收购资金对重点优质棉加工骨干企业倾斜。鼓励棉纺织企业向棉花品种选用、种植、加工延伸,保证纺织工业的健康发展。

(七)坚持推进品牌战略。着力品牌培育,支持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进行生产管理、产品加工和储运销售,树立品牌意识,积极争创名牌。壮大一批在国内外同类产品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重振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品牌,争创中国纺织名牌。对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重奖。

(八)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加强与院校、重点实验室的联系,积极推广各项纺织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加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发明权、商标权、著作权。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其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质量检测、产品设计开发、市场开拓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行业发展、信息咨询、公共服务、招商引资、协调企业加强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企业、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产业咨询与政策建议,并完成政府委托的各类行业性工作。

五、规划实施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目标。要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有关信息。省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市、县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省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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