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秘〔2009〕55号
  • 【发布日期】2009-04-30
  • 【生效日期】2009-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皖政办秘〔2009〕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审议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决议,统筹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孙志刚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第一副组长:谢广祥 副省长

副 组 长: 花建慧 省长助理

张武扬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秋保 省政府副秘书长

沈卫国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开焰 省卫生厅厅长

陈先森 省财政厅厅长

朱 勇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刘自林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 郎 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 群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昌平 省人事厅副厅长

张家麟 省编办副主任

李和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叶如强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林建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 健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李劲风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天太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朱少春 省国资委副主任

潘传九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程利民 省法制办副主任

戴培昆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迎春 安徽保监局局长

陈 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周永超 省物价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沈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群、王林建、吴健、李劲风、潘传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从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物价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其他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负责人为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有关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