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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领字〔2009〕4号
  • 【发布日期】2009-04-24
  • 【生效日期】2009-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银川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马军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兰大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保建新 市民政局局长

刘 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朵永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郝战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段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 杰 市财政局局长

王立新 市司法局局长

喇宏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蒋光临 市建设局局长

蒋珊珊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白建平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田丰年 市卫生局局长

张国彦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晓沛 市教育局局长

郭正祥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治全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钱秀梅 市计生委主任

丁 聃 团市委书记

李咏梅 市妇联主席

高银东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高 杨 市体育局局长

雷 云 市物价局局长

李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吉礼 市民政局副局长

武树森 市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淑惠 兴庆区政府区长

金 花 西夏区政府区长

袁金平 金凤区政府区长

李建军 灵武市政府市长

丁建懿 永宁县政府县长

方 仁 贺兰县政府县长

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保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涛、丁吉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人员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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