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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杜康酒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68号
  • 【发布日期】2009-04-18
  • 【生效日期】2009-04-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杜康酒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杜康酒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杜康酒行为,切实维护杜康品牌的良好形象,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杜康酒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卫平(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立刚(伊川县县长)

马春强(汝阳县县长)

贾玉民(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成 员:崔丽华(伊川县委统战部长)

仝宇鹏(汝阳县副县长)

郭卫彬(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建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宋怀安(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队长)

周东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长)

范冠超(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东(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宋怀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打假的日常组织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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