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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65号
  • 【发布日期】2009-04-10
  • 【生效日期】2009-04-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沈庆怀(副市长)

成 员:葛书立(市绩效办副主任)

鲁超俊(市优化办主任)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张民强(市编制办主任)

吴振卿(市科技局局长)

张尚君(市统计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丹梅(市商务局局长)

张春全(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王永兴(市民营企业局局长)

黄清旭(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工业发展与项目建设局,李跃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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